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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决定在我校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
日期:2018-05-19  点击次数:

2018年5月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修县吴城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召开了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基地集中调研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兵出席会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黄训荣和有关人员,省高院设立的12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和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的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并在会上作了发言。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结合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我校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这也是省法院设立的第一个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希望全省法院特别是基地单位规划和创新工作措施,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争创环境资源司法一流工作业绩,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校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省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王世进作题为“加强理论研究,服务江西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的发言。他首先代表我校衷心感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撑,分别从我校环境资源法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建设面临的问题、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的建设路径三个方面进行汇报,并表示将努力把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建设成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智库,为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发展作出理工贡献。/陈琰 编辑/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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